涉外法治研究系列讲座第七期暨国际法大讲堂英文系列讲座第54期
“从对外治理到国际治理:中世纪晚期与近代早期的欧洲海战法”主题讲座成功举办
2025年11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商学院共同成功举办了主题为“从对外治理到国际治理:中世纪晚期与近代早期的欧洲海战法”的专题讲座。本场讲座是涉外法治研究系列讲座第七期暨国际法大讲堂英文系列讲座第54期,特邀比利时鲁汶大学教授、比利时和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阿兰·维费尔斯(Alain Wijffels)教授担任主讲人,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院长李居迁教授担任主持人,商学院院长商文江教授致开场辞,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与中国政法大学师生共同参与了这场深入的学术对话。
讲座伊始,商学院院长商文江教授代表主办方对阿兰·维费尔斯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本场讲座聚焦欧洲海战法与对外治理和国际治理的关联,契合涉外法治对国家治理的现实追求,期待通过学术分享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带来新启示,并祝愿中国政法大学与比利时鲁汶大学的交流合作持续深化,讲座圆满成功。

在主旨演讲中,阿兰·维费尔斯教授以西方国际法的历史演进为逻辑起点,指出当代国际法仍余留西方范式的痕迹,但自二战后这一范式已逐渐被侵蚀,西方国际法本质上曾是区域性法律,在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西方相对霸权时期被投射为全球性国际法,其根基是西方文化数世纪发展形成的规范性基础。针对21世纪国际法发展的挑战,维费尔斯教授强调其核心在于如何调整和替换这些已不再是西方核心价值的传统规范性基础,使其成为全球性的准则。同时他也提出,国际社会未必能成功构建此类全球规范,未来普世国际法可能让位于区域国际法的复兴,届时需要构建一套“法律的法律”来保障不同区域法律的共存,而西方国际法史为次区域规范整合提供了历史先例。

在梳理西方传统法律与治理脉络时,维费尔斯教授指出,12世纪兴起的大学法学院是西方文化的重要遗产,其初衷是为政治统治者培养公共治理人才,而“善治”的核心即通过法治与正义实现合法治理。他详细解析了国内与对外治理的双重维度,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20世纪以前的对外治理缺乏超越领土的立法与司法权威。中世纪至近代早期,西方法学家构建了以皇帝与教皇为核心的“虚构普世权威”,并发展出神法与自然法的超验法律框架,这些元素共同促成了万国法(ius gentium)的诞生,为超越统治者对外治理的“国际治理”奠定了基础,而这一治理模式的有效运作离不开背后共享价值的支撑。
以16-17世纪欧洲海战法为案例,维费尔斯教授深入剖析了近代国际法在实践中的形成过程。他指出,彼时海战因公海管控难、无常备海军等特点,私人海战长期存在,后逐渐被纳入捕获法院与捕获法的公共框架。通过贞提利的《西班牙辩护论》、格劳秀斯的《论捕获法》等早期海战法研究的重要文献,他深入分析了封锁制度、违禁品界定、中立性原则等关键议题,强调这一时期海上战争的规范性框架主要通过惯例、法令、条约与法院实践逐步发展,尚未形成系统的实在国际法规范。
在圆桌讨论环节,多位学者围绕演讲主题展开深度交流。华东政法大学罗马法和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张礼洪教授感谢主办方搭建学术平台,强调了法律史、尤其是罗马法的学习和研究对建构国际法理论体系的奠基性意义,特别是国际法史学研究对中国在解决当今国际法纠纷中的重大现实意义,并提出三个问题:如何界定国际法与国际治理语境中的“美德(virtue)”,其与中国 “德治” 理念的关联;格劳秀斯著作在多大程度上继承了贞提利的思想;以及如何在当今中国涉外谈判中运用好国际战争法的历史知识。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副教授李琳从比较法的视角,围绕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和理性的根源,以及中国在未来国际治理中的角色三个要点展开评论。他指出,国际法是各国对外治理的自然延伸,其合法性根植于各国治理的共同经验;国际法的根基应是理性而非宗教或权力,国际法应成为各法系之间理性对话和妥协的结果;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以理服人”“以和为贵” 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文明资源,中国法律文化可在国际法发展中作出更多贡献。

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晓航指出关于国际海洋法史学的研究仍然较为薄弱,本场讲座的内容与观点令人振奋。他结合自身研究,聚焦17世纪与19世纪海战法的差异,提出技术发展与欧洲殖民扩张是19世纪海战法编纂的关键动力,并提问维费尔斯教授17世纪与19世纪海战规则的差异,以及19世纪海战法编纂的动因与影响。

主持人李居迁教授梳理了国际法在中国的研究和发展线索,简单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育教学情况,并提出两个问题:首先是如何协调国际法中自然法的普世性与基于国家实践的实在法的特殊性;其次是国际法应被视为权力斗争的立法过程还是有全人类共同价值基础的规则体系。与谈人的评论与提问引发全场深入思考。

在学生提问环节,三位学生分别就实证法时代如何探寻潜在价值、缺乏统一美德背景下国际法的现状以及国际仲裁在海事事务中的作用等问题向维费尔斯教授请教。
维费尔斯教授对与谈人与学生提出的问题作出逐一回应。他鼓励中国学生在吸收西方国际法框架的同时,结合自身文化传统,为21世纪国际法创新贡献力量。

讲座尾声,李居迁教授总结指出,维费尔斯教授的演讲兼具历史深度与现实关怀,为理解国际法的发展逻辑提供了独特视角。这场跨越国界、学科的学术交流,不仅深化了对海战法历史与国际治理的认知,更搭建了中外学术对话的坚实桥梁。讲座最后,全体参会人员合影留念,为本次活动画上圆满句号。

文:黄蓬北 陈韵如
摄影:黄蓬北 罗成铠 李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