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6日下午,第二届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法律人才交流研修班继续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专题课程。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以“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与《外商投资法》解读”为题,为来自拉美和加勒比多国的学员作专题讲授,系统阐释了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制度创新与实践经验。

孔庆江教授首先回顾了中国外商投资立法的历史脉络。他指出,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吸引外资制度化的起点,而2020年施行的《外商投资法》则以统一、透明的法律框架取代“三资企业法”,形成了符合新时代开放格局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该法的出台,不仅回应了国际社会对公平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期待,也体现了中国在全球贸易环境变化中的开放姿态与制度自信。

在讲解中,孔庆江教授围绕《外商投资法》的核心制度和创新做法展开了深入解析。在准入制度方面,他强调“负面清单+准入前国民待遇”制度是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创新,外资企业在清单外领域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待遇,制度型开放持续深化;在促进制度方面,法律规定了包括简化审批流程、保障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等在内的多种措施;在保护制度方面,法律通过严格限制征收与给予补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资金自由跨境流动、督促政府守约践诺等条款,全面强化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在管理制度方面,确立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并与依法设立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相衔接,实现开放与安全的平衡。
孔庆江教授指出,《外商投资法》的核心价值在于推动“制度型开放”,标志着中国外资管理模式从传统的“优惠政策主导”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并重的制度型开放转变。其立法设计既吸收了国际通行原则,如准入前国民待遇与公平补偿原则,又结合中国国情进行了制度优化,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供了制度支撑,也为未来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奠定了基础。

在互动交流环节,学员们围绕外资税收优惠、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跨境资金汇出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提问。孔庆江教授结合实践案例逐一解答,强调中国在坚持法治原则基础上,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与营商便利。

课程现场气氛热烈。学员们表示,此次授课不仅帮助他们深入了解中国涉外法治体系和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也为今后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处理跨境投资法律事务提供了重要参考。
